第一条 思想政治教育。帮助和指导大学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了解掌握大学生思想状况,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,指导和组织开展好形势政策教育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。
第二条 党团工作指导。协助学院党委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,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、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;指导学生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,做好团员教育、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。
第三条 日常管理服务工作。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做好综合考评、评奖评优、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等工作;做好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,充分发挥生活区的育人作用,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情况;加强班级组织建设,指导班委会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,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、培养和考核工作,加强班风建设;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,做好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,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,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。
第四条 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。加强与任课教师、班主任、研究生导师经常沟通,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,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、明确学习目标、掌握学习方法、设计学涯规划,对于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加强指导和帮扶。
第五条 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。帮助学生掌握常见的心理调适方法,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,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,努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的恶性事故。
第六条 做好职业指导与素质拓展指导。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,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,促进学生充分就业;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,组织好学生技能培训、课外科技文体、社会实践等活动。
第七条 积极探索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加强工作总结和科学研究,积极申报各类学生工作研究课题和项目。
第八条 完成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