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听取入党介绍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学生公寓联合支部委员会审查,拟将以下7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赵晓丹,女,汉族,本科文化,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,1996年1月19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20年10月29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2年4月27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,2022年6月21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,预备期一年,到2023年6月21日预备期满。入党介绍人为付瑾晖同志、曹敏同志。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,理想信念坚定,拥护党的领导,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,积极进取,学习认真,工作踏实。经学生公寓联合党支部支部大会2023年6月21日研究、票决,同意赵晓丹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。
吕玉萍,女,汉族,本科文化,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人,1994年3月21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20年10月29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2年4月27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,2022年6月21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,预备期一年,到2023年6月21日预备期满。入党介绍人为梁悦同志、孙逢梅同志。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,自觉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,政治思想觉悟较高,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。经学生公寓联合党支部支部大会2023年6月21日研究、票决,同意吕玉萍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。
张倩,女,汉族,本科文化,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,1996年1月2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20年10月23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2年4月27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,2022年6月21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,预备期一年,到2023年6月21日预备期满。入党介绍人为武瑞英同志、陈琳同志。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,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,思想觉悟较高,学习态度端正,工作认真负责,以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。经学生公寓联合党支部支部大会2023年6月21日研究、票决,同意张倩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。
刘可欣,女,汉族,本科文化,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,1996年10月28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20年10月28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2年4月27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,2022年6月21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,预备期一年,到2023年6月21日预备期满。入党介绍人为杨玲同志、陈琳同志。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,思想积极,要求上进,注重思想道德修养和党的理论知识学习,时刻以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。经学生公寓联合党支部支部大会2023年6月21日研究、票决,同意刘可欣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。
毛林林,女,汉族,本科文化,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,1998年6月24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20年10月26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2年4月27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,2022年6月21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,预备期一年,到2023年6月21日预备期满。入党介绍人为武瑞英同志、高萌萌同志。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,思想政治上努力掌握理论知识,积极提高自身素养,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,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能够在理论与实践结合过程中积极向党组织靠拢。经学生公寓联合党支部支部大会2023年6月21日研究、票决,同意毛林林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。
丁婉晴,女,汉族,本科文化,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,1997年2月17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20年10月18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2年4月27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,2022年6月21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,预备期一年,到2023年6月21日预备期满。入党介绍人为杨若希同志、李博玲同志。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,对党忠诚,作风扎实,政治立场坚定,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在思想觉悟和行动实践上有了较大提升。经学生公寓联合党支部支部大会2023年6月21日研究、票决,同意丁婉晴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。
胡雯苑,女,汉族,本科文化,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,1995年6月5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20年10月10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2年4月27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,2022年6月21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,预备期一年,到2023年6月21日预备期满。入党介绍人为杨若希同志、曹敏同志。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,思想积极向上,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认真学习党史以及党的理论知识,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。经学生公寓联合党支部支部大会2023年6月21日研究、票决,同意胡雯苑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。
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21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止(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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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6月21日